人事函〔2016〕28号
各相关单位:
根据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师办〔2016〕14号)通知要求,现就我校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
严格按照《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师办〔2016〕14号)规定的条件进行选拔推荐。
二、推荐程序与名额
1.个人申报。
2.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,根据文件要求筛选,经所在单位研究推荐,每个单位限额推荐1人。
3.学校研究,最终确定上报推荐人员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《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》(双面打印,附件2)。
2.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1份。(附件4)
3.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5份。要求数据准确、内容翔实、细节生动、感染力强,要有具体工作事例,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、时代性和典型性,字数在5000字以内。
4.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(附件3)。
5.推荐人选彩色证件照电子版(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/3,无斑点、瑕疵、印墨缺陷,照片尺寸为320*240像素以上,大小为100-500K之间,格式为jpg,文件名为“姓名-单位”)。另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-5张,并注明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。
以上所列材料除照片报送电子版,其余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。
四、具体要求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,精心组织,认真研究,确保此项推荐工作顺利进行。
2.由于时间紧,名额有限,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9日(周一)17点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报人事处(临潼校区行政楼四层406室)。逾期按无推荐人员对待。
3.由于时间紧急,本通知通过学校即时通办公系统和人事工作群同时下发各单位,相关附件和表格也可以在人事处网站或人事群下载。
联系人:张耿 电话: 83858189。
电子邮箱:9759955@qq.com
附件:1.《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》
2.《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》
3.《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基本信息表》
4. 2016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申报人员附件材料
相关附件下载
人事处
2016年5月5日